更新時間:2025-05-16 09:55:51 點擊次數:411 次
哈爾濱檢查井設計規范的具體要求涵蓋多個方面,以下從位置設置、尺寸與結構、材料與制作、安全與維護等方面進行詳細闡述:
一、位置設置要求
關鍵節點設置:檢查井應設置在管道的轉折點、分支點、跌水點、管徑或坡度改變處,以及直線管段上每隔一定距離處。
最大間距控制:檢查井在直線管段的最大間距應根據疏通方法等具體情況確定。例如,在污水管道中,管徑為200~400mm時,最大間距為40m;管徑為500~700mm時,最大間距為60m。在雨水(合流)管道中,相應管徑的最大間距分別為50m和70m。對于無法實施機械養護的區域,檢查井的間距不宜大于40m。
二、尺寸與結構要求
井口、井筒和井室尺寸:應便于養護和檢修,爬梯和腳窩的尺寸、位置應便于檢修和上下安全。
檢修室高度:在管渠埋深許可時,一般為1.8m。污水檢查井由流槽頂起算,雨水(合流)檢查井由管底起算。
流槽設置:檢查井井底應設流槽。污水檢查井流槽頂可與0.85倍大管管徑相平,雨水(合流)檢查井流槽頂可與0.5倍大管管徑處相平。流槽頂部寬度宜滿足檢修要求。在管道轉彎處,檢查井內流槽中心線的彎曲半徑應按轉角大小和管徑大小確定,但不宜小于大管管徑。

三、材料與制作要求
材質選擇:檢查井蓋的材質通常選擇鑄鐵、鋼筋混凝土或復合材料等,而井壁和井底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材料。
制作工藝:制作過程中需要注意加強井壁、井底和井蓋的連接強度,確保檢查井的整體強度和耐用性。預制檢查井的制作應符合相關標準,外觀應平整光滑,不得有明顯的裂縫、波浪變形等缺陷。
四、安全與維護要求
井蓋設置:檢查井應設置井蓋,井蓋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和穩定性,以保證行人和車輛的安全。位于車行道的檢查井應采用具有足夠承載力和穩定性良好的井蓋和井座,并應采用具有防盜功能的井蓋。位于路面上的井蓋,應與路面持平;在綠化帶內井蓋可高出地面。
防墜落裝置:檢查井應安裝防墜落裝置,以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沉泥槽設置:在污水干管每隔適當距離的檢查井內,可根據需要設置閘槽和沉泥槽,并考慮沉積淤泥的處理處置。
五、特殊工況適配
高流速管道:高流速排水管道坡度突然變化的第一座檢查井宜采用高流槽排水檢查井,并采取增強井筒抗沖擊和沖刷能力的措施,井蓋宜采用排氣井蓋。
壓力管道:在壓力管道上應設置壓力檢查井。
六、驗收與維護要求
施工質量驗收:施工質量需符合相關規范,重點檢查井體垂直度(偏差≤0.025)、閉水試驗及接口密封性。
定期維護:應定期對檢查井進行檢查、清理和疏通,確保排水暢通。發現檢查井損壞或失效時,應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